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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需处理好五大关系
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次数:     来源:

 

发达国家二战后农村建设都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阶段,二是农村环境治理阶段,三是乡村景观美化阶段。苏北地区现阶段农村住房布局比较分散,危旧房比例较多,村庄空心化、农户空巢化、农民老龄化现象较为严重,总体来看处于基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的后期和农村环境治理阶段的初期,已成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短板,如不及时重视解决,有可能成为全国农村住房条件最差的地方。
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推进农民群众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既是我省落实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在实施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必然要求;又是积极回应农民群众殷切期盼,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城镇生活,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美好生活向往的关键途径;也是顺应“四化同步”规律,提升苏北整体城乡建设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需要处理好以下“五大关系”:
在建设时序上,要处理好统筹谋划和突出重点的关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问题,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制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注重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在规划期内保质保量实现改善任务目标,使其真正成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又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是立足现有条件和财力可能,把贫困户、危旧房、“空关房”以及靠近生态红线的农房作为优先推进对象,先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利益需求;二是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精准施策,探索积极有效的改善路径,通过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的实质性改善,树立典型示范样板,提升农民的自觉改善意愿,有序引导集中居住。
在建设要求上,要处理好规划引领和彰显特色的关系。在充分了解苏北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真实需求的基础上,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引领,确定科学合理的人均基准面积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标准,真正制定出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体现苏北特色的建设规划,切忌简单套用城市住房的建设标准和发展模式,不以“城市思维”搞农村运动式建设,做到既保障基本居住又兼顾改善需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又不能搞一刀切,要准确把握现阶段农村住房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苏北各地乡村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文化底蕴等,挖掘本乡本土的历史、地理、文化特色,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最大限度保留古树、水塘、碑石、祠堂等历史文化印记及乡情美景,借鉴传统乡村营造智慧,塑造乡村特色风貌,使之“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精心打造具有苏北地域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
在建设主体上,要处理好党政推动和农民自愿的关系。浙江、陕西等地的经验表明,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是做好农村住房改善工作的关键所在。要把切实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但又不能大包大揽,要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在土地使用和农房建设上的主体地位,通过宣传发动、政策引导和典型带动,激发他们自愿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公开透明,发挥村民组织作用,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住房改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做到“先申请后实施、先建设后拆除”,“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和农民利益相结合,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在资金来源上,要处理好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改善苏北地区农民住房条件,关键要解决好“钱从哪儿来”的问题。政府是住房改善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级财政资金支持,以县级为主加强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围绕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做好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等文章补充建设资金。通过融资平台、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加大金融创新支持力度,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保障收支平衡,不增加政府债务。借鉴兴化市东罗村经验,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村集体”等引导激励机制,鼓励工商资本参与苏北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运营。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在长效机制上,要处理好物质空间环境塑造和文明生活方式引导的关系。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加强水电路气网、学校医院、菜场超市、休闲广场、垃圾处理、雨污分流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这只是我省完成了乡村振兴战略在物质空间环境营造阶段的初步任务,更加具有长效作用和示范意义的是如何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让农村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农民真正成为具有吸引力的新型职业。一是要谋划好产业发展,以集中居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富有区域特色的乡村产业,推动产业形态与居住形态同步转变,提升农业农村农民的自我“造血”功能。二是要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总结推广徐州市贾汪区马庄村经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农民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三是完善农村新型社区养老、教育、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不仅在住房形式上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加在内容上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作者为江苏省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