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会。区委书记薛盛堂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和省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推进会、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摆上发展全局重要位置,更加自觉地站稳人民立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农房改善工作,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答卷。区长宋勇,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大玉,区政协主席袁国萍,区委副书记陈湘珍出席。
薛盛堂强调,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坚定不移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摆上发展全局重要位置。他指出,住上美观舒适的好房子,有完善的公共配套和较好的就业发展空间,是
许多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区上下要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体现、是对干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检验,扎实有力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机遇意识、担当意识,把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的头等大事来抓,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全面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薛盛堂指出,要明晰方向、把握关键,高质量推进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鼓励进城入镇、引导集中居住、尊重留乡意愿”原则,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建设时序,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准确把握关键环节。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坚决不建农民不需要的房子,尊重农民生活习惯和生产需要,杜绝建设多层;用地要规范,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新建集中居住点必须符合村庄总体规划;规模要适度,标准是留得住、管得好,让群众能够就近就业、生活方便,便于村级基层组织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质量要保障,高度重视项目建设质量标准,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检验;财力要能承受,总的原则是农民少支出、镇村不负债、区级能承担,严格把控公共配套建设成本。要因地制宜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推进,注重特色打造,打造特色鲜明、自然宜居、错落有致、留得住乡愁的秀美村庄。
薛盛堂要求,要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努力把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要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系统思维,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土地指标交易规模,加强与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对愿意进城入镇的农户做好相应的政策设计。要突出源头管控,按照省、市相关规划要求,对规划、设计、选址等工作进行扩充、扩展和提升,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要严格监督考核,把农房改善工作的质效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重要领域,真正传导压力、催生动力、激发活力,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宋勇在讲话中指出,要吃透精神,靶向精准。按照省、市关于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这项重大民生工程,以新老结合为主、新建为辅,实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真正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要深入调查,有的放矢。迅速抽调人员力量,对全区农房现状、农户意愿、重点对象等情况,开展精准调查,摸清弄准底数,坚持系统谋划,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慎重决策、科学规划、规范建设集中居住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区抓落实,系统推进。在政策制定、改善对象、规划布局、房型设计、建设标准、乡愁特色、资金闭环、物业管理等方面做深做透文章,努力让农民群众早日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
会上,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汇报交流了今年以来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开展情况、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和打算及对全区面上推进农房改善工作的建议。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5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区领导陈允春、郭超、蔡保生、罗强、董坤等参加会议。